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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

2015-09-14  点击:[]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

    学生信息员是我校三级教学督导体制的第三个层级,主要是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员搞好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监控评价与信息反馈工作,是我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信息员要坚持“及时、准确、真实、快捷”的原则,坚持“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发辉大学生协同管理的作用。
  
    一、学生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学生信息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对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准确客观的向教学督导处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学生信息员每月要填写《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表》,并交给本学院的督导联络员。
    学生信息员收集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教师教学方面信息: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教学过程中好的典型事例和存在的问题。                
    2.学生学习方面的信息: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学习效果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学生到课、听课、作业、实习、实训、考试等教学活动中的情况与问题,也包括学生的学习负担、学习中的困难与困惑等。
    3.教学管理方面的信息: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管理的相关制度、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等的意见和建议;对教材、教室、实验室、教学设备等教学条件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生信息员的选拔
    每个班级选拔一名学生担任学生信息员,覆盖全校每个专业每个年级。学生信息员选拔工作由各学院协助教学督导处完成。选拔条件:本人愿意担任学生信息员;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 处事客观公正,做事认真严谨。

    三、学生信息员的聘任
    学生信息员的聘任工作由教学督导处组织进行,每学年聘任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聘任后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学生信息员工作的学生要向所在学院和教学督导处递交申请,所在学院和教学督导处批准后自动离职。
    每学期教学督导处组织优秀学生信息员评选活动,对于认真履行职责,表现出色的学生信息员,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证书。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信息员,教学督导处予以解聘。
                                              

 


                                               教学督导处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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