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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2017版)

2017-02-23  点击:[]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2017版)

            一、教学督导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先进的理论指导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工作必须坚持科学性、客观性、指导性、激励性,必须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以有利于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原则。

三、教学督导员要承担全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咨询工作,完成督导的各项任务。

      四、教学督导员的日常工作一般以个人相对稳定地联系二级学院、随堂听课、专题调研为主。

五、教学督导员要深入课堂、实验室和实训室随堂听课,平均每周不少于4节,每学期不少于70节,检查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基本环节及学生的学习活动等方面实施督导检查,并对听课和检查的情况做出评价和记录。听课评课记录表每月交教学督导秘书集中存档。

六、教学督导员要深入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对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检查、指导、调研。

七、教学督导员要参加学校的开学教学情况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风考纪检查和其它需要参加的教学工作的专项督查、调研和评估,并及时在《督导简报》中做专题报道。

八、教学督导员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督导情况,以《督导简报》为载体及时反馈督导工作的信息。每学年出《督导简报》不少于八期。

九、退休返聘的教学督导员实行每周四天工作制,聘任的学校在职教学督导员参照学校行政人员实行五天坐班制。教学督导员有事须向教学督导处负责人请假。

十、学校不提倡教学督导员在校内兼课,如特殊情况需兼课,须报教学督导处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且每周兼课不超过四节,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四天工作时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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